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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新提任领导干部的财产,是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举措之一。三中全会《决定》的“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章节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推行公开制度试点是好事,然而由于对象是“新提任干部”而引起了不少人争议。专家解读是先易后难,老百姓理解是柿子先挑软的捏。两种意见都传递出相应阶层的特色表达。就顶层设计者能着手于官员财产公示这个角度出发,还是值得大力肯定的。
官员财产公示偶尔也见“下楼人”。新疆阿勒泰地区就曾经为天下先,在全国首“晒”55名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以后江苏徐州市、湖南浏阳市等地也有所动作。但多数试点地区都遇到了“昙花一现”、“真实性受到质疑”等共性问题。
而一年前,新任官员财产公示在浙江磐安县也有过尝鲜,该县14名拟提拔任用的县管干部都被要求在任前申报个人及家庭房产、车辆、收入、投资四部分情况,放在“中国磐安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就公示,没做亏心事,怕什么?”是当事人的潇洒表态。
但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在小范围内自行动作,并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即便是对象扩大到任后领导干部,也仅仅是作为标本来看待。而三中全会以后,以国家意志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地方试点上升为全国试点,虽然对象范围相当狭小,但背后的进步意义不言而喻。
苦于对极个别官员腐败之痛恨,群众恨不得把犁庭扫穴的反腐工作一步到位,其中对官员财产公示更是呼声颇高,以求“灭绝苍蝇老虎的生存土壤”。然而在现实语境中,这种运动式的反腐呼声很可能和现实脱节。循序渐进地从易到难,还真是当下中国某种政策的必经轨迹。如果一刀切进“所有官员干部财产公示”,不仅容易导致好政策在执行面虚掷,同时大部分官员的强烈抵触也并非国民之福。
要让一个人把紧捂的棉袄脱掉,万不可用刺骨寒风劲吹,这样反而让他捂的更紧。不妨让温暖阳光徐徐照来,等他身子发热自然会慢慢脱掉棉袄。同理,推行官员财产公示也需要如此耐心和温度。过犹不及并不可取,所以还是请给“仅新提任干部公示财产”点掌声。
文/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