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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决定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和副主任刘新程分别主持了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张建国、王国海、赵建强、黄佳惠、谭杭生、芮英姿,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副市长姚英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长沙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以及选举事项等。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王小平、黎建同志任免的议案的说明,决定任命王小平同志为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黎建同志的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郭旻等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任免。袁观清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