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该报道中有几个重要信息值得关注:一是原本的4个职位因开考比例不达标被撤销;二是此次参加公选考试的人数多(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平均比例为20∶1,比例最高的职位达42∶1)、素质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6人,拥有高级职称的89人)、年轻化(平均年龄45岁,最年轻的34岁);三是笔试根据具体职位分为公共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2个科目。从这三个信息我们不难看出,湖南公选省管领导干部,制度越来越规范、程序越来越科学,公信力越来越高、吸引力越来越大。
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良性循环。一方面,从制度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更加严格(比如前不久湖南省委组织部修订出台了《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制订了《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选工作才能不断实现规范有序。另一方面,公正公开公平的公选实践又推动制度的规范实施,形成风清气正、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整个社会集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公选、相信公选,推动公选工作进入更加科学、规范的道路。
制度产生公信力,制度创造生产力。公选也是如此。只有注重制度设计,靠制度选人,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上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适。湖南通过近年来10余次的公选实践,使得公选制度不断完善、更加适用,选拔由不确定变成确定、由内部相马变成公开赛马,形成了制度不能选择、程序严格遵循、运行必须公开的科学制度安排。实践表明,这样的路径选择是合理的、科学的,也是有效的。
而从公选自身分析,要确保公选的高质量,关键还在于考试的高质量,也就是“选”的环节是否科学的问题。湖南的实践是,科学确定考试方式,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对不同职位采用不同的竞争内涵,实现从知识竞争向能力竞争的转变;科学设定考试内容,既考基本素质,更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选的过程真正成为“赛”的过程、变成综合考量的过程。
湖南公选省管干部,始终彰显着民主、法治、科学的精神。从这次公选来看,充分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价值理念,是用科学发展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值得宣传、推介并赞赏之。
文/兰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