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金雨
11月1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就省政府如何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一号重点工程”的意义、湘江治理与保护的具体措施等问题接受湖南日报记者专访。杜家毫省长透露,对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我省将率先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11月18日《湖南日报》)
湘江,是一条关系湖南发展命运的大河,保护湘江是我省的“一号工程”。我省推出严格的一把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率先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不简单以GDP论英雄”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建设两型社会、绿色湖南的题中之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本,水为生命之源。然而,近年来,湘江流域的用水安全,却已影响到我省的粮食、食品安全。面对如此触目惊心的现实,唯有主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然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早已提出,但污染治理的局面却并未得以根本性改变,这里既有历史累积的客观因素,更有“唯GDP论英雄”政绩观的惯性因素。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又明确提出“不唯GDP排名比高低、论英雄”;本月初,他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转方式、调结构是我们发展历程必须迈过的坎,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生产总值,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可以预见,用制度保证生态环境,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制度是刚性约束,是为行为划定底线。
如今,我省将率先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是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湘江母亲河一江清水,为湖南留下永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