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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张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工作主动性不够,标准不高,管理创新不多”、“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对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与一线法官交流较少,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培训成果的运用、提高办案质量上还要继续下功夫”……11月11日至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主持会议。
为提高会议质量,省高院会前专门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两次进行民主评议征求意见92条,三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161条,向省、市有关单位以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1600余份征求意见196条。
会上,康为民代表省高院党组对党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如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工作不实、学风不正、调研不够、指导缺位、管理不善等;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群众工作意识有待加强、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细致等;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精神懈怠、工作创造性和开拓性不够等;在奢靡之风方面,存在铺张浪费、节约意识不强等现象。
康为民带头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就自身存在的深入基层不够、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省高院党组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以及成长经历,在会上逐一进行了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并接受了其他同志的真诚批评。大家既从自己分管工作上查摆问题,又积极认领班子问题的责任;既从工作中找差距,又从思想上、党性上找不足。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省高院党组研究提出了4方面整改落实的思路和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和长效性,促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省委第一督导组组长肖刚强和省纪委副书记李政科参加会议并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