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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贺荣(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免去高憬宏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任卫华、韩远征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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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平,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1975年参加工作,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教授。2008年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3年1月连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大法官。(中国法院网)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山东临邑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