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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决定实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把这一工程纳入本省两型社会建设的进程。然而湘江流域的保护和治理远不止“重金属污染整治”那么简单。早在整治项目启动之前,省委就提出要效法莱茵河整治之经验,以制定治理湘江之法,加强对湘江的保护、整治和管理。
我们不妨看看国外治理莱茵河的例子,美丽的莱茵河也曾因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而被称为“欧洲下水道”,在欧洲多国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了半个世纪方才重拾昔日风采。对湘江的治理也是一件长期性工程,需要系统地进行控制排污、维护水域生态、水量监测。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是将湘江流域治理工程划分阶段、细分任务、逐步实现目标的计划,遵循了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不同的客观规律。既然如此,不妨让这个计划更灵活些:宏观上确定不同时期的主要任务之后,微观上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纳入新问题、采取新举措。湘江流域的治理过程中陆续暴露出来的水质监测、生态系统还原、监控污染源、水量预警等等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对湘江流域的研究不断跟进,长期调研观察,论证汇总,以达到综合整治监管的目的。已启动的项目固然不可放手,长期坚持重金属污染整治并根据治理进程不断优化整治方案,同时多管齐下,抓住主要矛盾之时不忘次要矛盾,随时解决新问题,才能更好地对湘江流域的系统进行保护和整治。
湘江流域面积达9万多平方公里,综合整治涉及8市,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也被化为重金属污染整治重点区域的重中之重,可见针对不同地区,治理任务也不尽相同。“堵源头”、“治”“调”并举、巩固和提高水质,是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统一布置的任务。在实现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流域的实际情况,鼓励其发挥自身整治管理优势,而在整体上委员会需建立多市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总体协调统筹各方工作,建立组织系统以实现综合整治的高效运转。
文/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