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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么伤感绝望的一幕:7位排成一队的女精神病患,乖巧地坐着,齐刷刷地扭着头,眼巴巴地张望着大厅售票处。然而,宣称买好车票就来接她们的护士,再也没了身影。
“走失”说显系荒唐:出了精神病院大门,护士就带7名病患辗转迂回,倒车数次,绕了一个健康人都可能晕菜的大弯子,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是为了让7名病患再难记起返回的路;而护士称多次寻找未果,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因此忘了报警,同样经不住推敲:情急之下,或许一时忘却,但25小时之后依然没有想起报警?
“当事人已被停职”,乍闻是个不错的处理,细思却让人愤怒。“当事人”是指事件的直接责任者,也就是说与事件直接相关的人物。报道并未点明被停职的当事人是谁,但本次事件中,直接责任者当为2名护士无疑。
然而,这一“停职”处理远远不够。从报道来看,除了涉事的2名护士,还有护士的直属领导、医院第三区负责人周主任。此人称,虽然知道7名病患走失,但当时因为病区新来病患,自己“忙得团团转,所以也忘了提醒她俩报警找人”。负有领导责任的周主任,如此搪塞难脱干系。
不仅如此。辩解极是轻描淡写的院方难脱干系。院方称,这是医护人员工作失误,是不慎走散,而非遗弃;7名病患出院是因为病愈,证据是主治医生根据病情发展,确认她们的身体状况允许出院,且系主动提出回家。这一辩词真可谓破绽百出,事实是:没有出院手续,没有联系过公安机关和家属;没有任何衣食保证,没有行李,穿着碎花睡裤,趿拉着拖鞋,饿得扒拉起垃圾桶,甚至抢夺乘客手里的糕点;出门前,还吃了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头晕犯困、身体酥软,走不动路、记不清事。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蓄意的恶劣事件,应当经过了严谨盘算与精心设计。必须追问之处甚多。例如,病情如此严重,主治医生何以“确认她们的身体状况允许出院”?这一诊断是“误诊”还是秉承了院方的意旨?“在问清楚家属所在地或家庭住址后,医院组织员工送其回家”,这一明白来自院方的行为,何人拍板?如此非人性的决定是怎样出台的?
精神病患被抛弃的消息时闻,但抛弃来自专治精神病患的精神病院,格外让人震惊。显然,仅仅止步于对当事人停职远远不够,必须严查,事件背后有哪些涉事者包括院方负责人及相关医护人员参与,并严肃追责。
文/窦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