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30日讯(通讯员 肖彬 记者 易征洋)按照湖南省委要求,根据干部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本着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的态度,湖南省委组织部今天就组织部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边查边改、立说立行九项措施。
一、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资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部机关改进作风二十条,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坚决合并,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规格,在去年比前年精简会议三分之一的基础上,今年会议再加以精简。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不再作正式文件印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充分运用公文传输系统和湖南组织工作网传输下发文件和简报资料,逐步实现与相关单位的无纸化办公。只保留《湘组信息》《湖南省基层党建工作简报》《湘组通报》3种简报和《湘组研究》1种内刊,取消《领导参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专报》《湖南省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通报》等8种简报和《湖南党员教育通讯》《机关党委工作》2种内刊。
二、畅通渠道,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部务会成员根据需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工作调研,适时与干部谈心谈话。建立部长与省管干部约谈日制度,每月安排2-3天开展谈话。与分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的谈心谈话,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部务会班子成员与相关人员的谈话,按照工作联系分工,由有关处室做好联络服务工作。部长与部机关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常务副部长与处长、其他部务会成员与分管处室干部的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改进备案、审批、回复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对省直单位报来的备案干部调整方案,严格进行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职数、职位、程序和资格条件等)。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备案干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对需要办理公务员调任审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建立请示回复办结工作制度。涉及重要问题的衔接、咨询和答复,以书面形式按程序报告、审批和回复。市州、省直单位来部衔接工作,紧急事项坚持特事特办,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复杂事项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加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近期出台干部工作五个规范性文件:《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省委管理干部日常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规定》和《关于认真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同时,抓紧起草如何培养选拔好干部、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推进县市区委书记跨市州交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严明群众工作纪律严格干部作风问责的暂行办法、关于各级党代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暂行办法等文件。
五、改进服务基层作风。坚持政策措施出台前进行分析评估,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补充完善,做到没有经过基层调研的文件不能出台。从8月份开始在湖南组织工作网设立部领导邮箱,及时听取基层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的意见建议。推进文明办公,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接待来部办事党员干部和群众,杜绝口大气粗、颐指气使。
六、推进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从组织部门工作性质出发,执行更为严格的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和回避制度。对部机关已达到任职年限的处长全部进行轮岗交流,对在现职岗位工作时间长的副处长和其他干部进行交流。
七、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跑风漏气、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一律调离部机关,并依纪依规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八、维护组织工作的原则性和严肃性。部机关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精通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增强工作底气。对干部的评价、使用和处理,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较真。要增强法制思维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
九、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收受贵重礼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安排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负担的任何费用。调研出差,不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不接受高标准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副部长以下出差住标准间,住宿费按标准结账报销。违反上述要求,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调离部机关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省委组织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制定九项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易征洋 肖彬
编辑:王宏婷
2013-08-30 2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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