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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纳税人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2013-08-27 1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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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应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期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纳税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资料要求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纳税申报其他资料暂不报送。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三、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发生以下业务纳税人还应报送:

  (1)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已抄税)的IC卡或金税盘(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

  (2)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已抄税)的税控盘或传输盘;

  (3)使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控系统的要报送税控盘或传输盘;

  (4)纳税人如果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税款的,应当报送录有抵扣发票信息的电子申报软盘;

  (5)《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抵扣清单》;(6)《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清单》;(7)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8)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应当报送录有抵扣发票信息的电子数据;

  四、关于申报表的填写

  (一)销项税额方面

  1.企业对外提供了营改增应税服务,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如差额征税),不论是否开票,都应按规定计提销项税。

  2.增值税是价外税,申报的销售额应为扣除销项税额以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二)进项税额方面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时限内(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按规定办理抵扣手续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三)申报表的填写事项1.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的第1、4、5、6、7、8栏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我省营改增纳税人中只有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才涉及扣除项目)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的第11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2.特殊栏次填写

  一般纳税人中第13、18、20、25、32、36、38栏次均有特殊性填写要求。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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