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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创意无限,媒体不能无底线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兆清 编辑:叶鹏 2013-08-22 00:07:4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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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报纸AⅡ16版20日发布某专题广告引发舆论关注,广东省工商局当晚发布消息称,经初步了解,该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工商部门已启动立案程序。(8月20日中新网)
  
  20日,该报纸Ⅱ16版刊登整版广告,署名为“张太”的女子向“前任张太”喊话:“你放手吧!输赢已定。好男人,只属于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愿,天下无三。”
  
  该广告一出旋即引发舆论热议,“张太”一词更是成为微博搜索热词。不少网友称,这是“小三”成功上位后公然向前正室喊话,但也有网友称这是某化妆品的系列广告。当然,很多人对其的第一印象就是小三,广告本身很低俗。媒体刊载这则广告,放任其裸奔,则是丧失了媒体的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小三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是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子。这则广告以小三为创意,其低俗令人大跌眼镜。这则广告的出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相悖,挑战了公众的道德底线,理应及时对其亮红牌,并消除恶劣的社会影响。广东省工商局已召集该报社、广告主及某广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并要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并已启动立案程序。
  
  广告创意无极限,但不能挑战主流价值观。广告创意无限,主题应当体现健康、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不应该体现庸俗、低俗、媚俗的负能量。反弹琵琶,反其道而行之,是广告创意的重要方式,但要有个底线,就是要坚持正能量。坚持正能量的广告也可以很火,譬如最近在全国各地风靡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媒体也应该有其底线,不能放任这类负能量的广告挑战公德良知,产生恶劣影响。媒体自身影响力十分巨大,但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要做好过滤器、把关人,决不登载那些挑战道德良知底线的广告,以免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起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广告创意无限,媒体要坚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底线,不能任由负能量泛滥。
  
  文/李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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