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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再扩容 专家:下游行业将受益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编辑:吴芳 2013-08-02 10: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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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从今天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营改增”的试点再次扩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围,将由现行的12省市扩大到全国范围。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随后就不断扩大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全国的广播影视行业从今天起都将受到营改增的影响。那么,营改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汪蔚青:营改增属于税制改革中的一部分。营业税实际上是一个比较落后的税制,它的特点就是群额征收,第一个环节征收了以后,第二个环节依然全额增值,它不像增值税只对增值部分征税。当经济制度越来越完善的时候,实际上无法接受全额征税的税制,于是就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改革。

  据了解,这次涉及营改增的主要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涉及企业主要是进行各类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的制作企业;如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次营改增,电视台将是大赢家。因为电视台的上游企业,比如影视剧制作、发行等被纳入营改增范围,今后电视台买进影视剧将获得6%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将明显降低引进影视剧的成本。

  对于电影、影视剧制作公司说,面对“营改增”,他们可以说是”喜忧参半。一些企业因为税率低,进项抵扣多,从中受益会比较明显,新文化传媒集团董秘盛文蕾说,他们的制作成本可能下降30%。

  盛文蕾:从影视制作行业来讲,它的营业成本就是制作成本,大致包含人工成本、设备场地的租赁成本,还有一些搭景、制作成本,音频、视频的后期制作成本,大范围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现在增值税慢慢推开,除了人工成本,很多成本都会在增值税的范围之内,这些成本在税负方面就会取得抵扣,大概30%左右的制作成本可以取得这项税的抵扣。

  但是,也有部分企业觉得,这次营改增力度太小,对他们来说意义不大。华谊兄弟方面表示,影视制作企业的突出特点是人工成本高,演职人员劳务费占到总成本的大约70%,而这部分成本无法进项抵扣。此外,电视剧制作另外一比较大的成本是剧本创作费,但作家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企业也无法取得增值税抵扣。

  北京天创世奥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裁石立斌: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而且我觉得力度还是不够,只有电影、电视剧的投资制作这块改成增值税了,其他一些业务还是在交营业税,比如广告、宣传。

  更有甚者,有的公司说,经过初步估算,发现他们的税负还有所上升。石立斌说,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

  石立斌: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特别是还有一个所得税,所得税改成定额增。这种情况下税负上升是必然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挣不挣钱,只要有了收入,直接按照定额征。这个行业开支很大,有可能收了100块钱,其中90块钱都支出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交15块钱的税,就相当于就赔钱了。

  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不仅可以帮助影视制作行业加快技术设备升级,也可以让广播影视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模式。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汪蔚青说,其实,被纳入营改增的行业未必是真正的受益者,收益的反而可能是它们下游行业。

  汪蔚青:表面来看这些被纳入营改增的行业是受益者,其实营改增的受益者是它的下游。比如制造业,它之前购买广告,只能取得营业税发票,但是如果现在广告也纳入营改增了以后,制造业在购买广告服务的时候,先提到增值税,然后再加的部分才是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降低了成本,减税不是减在这些营改增的行业中,而是减在下游行业,所以下游受惠了。另外,从经济结构调整来说,这也鼓励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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