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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交警提醒:穿拖鞋驾车属违法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施泉江 郭婉祺 编辑:谢娟 2013-06-25 09:40:1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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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施泉江 郭婉祺)近日,湖南各地呈现高温天气。6月21日至23日是全国货车违法整治行动日,省高支队醴潭大队民警开展针对货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时,发现有部分驾驶人穿拖鞋驾车。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许多货车驾驶人从车上下来都是穿着皮凉拖。这种鞋子把绑带套到脚踝就是凉鞋,把绑带推到脚背就成了拖鞋。而绝大部分驾驶人为了凉快,把它当成拖鞋穿。民警对他们进行了耐心教育和依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穿拖鞋驾驶与开车打手机、吃东西、看电视等,都被认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民警可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50元、扣记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开车时鞋子非常重要。穿拖鞋开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在踩油门和刹车时,拖鞋容易滑落,有时脚上出汗,鞋子还会跟不上脚的动作,当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很有可能因此延误刹车时机,同时特别容易出现鞋子卡在油门或制动踏板下的情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可准备一双布鞋,开车时穿上既透气又舒服,跑长途也不容易造成脚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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