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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院)工作需要,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校(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大学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硕专业一致,年龄35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公开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含4篇),其中省级报刊公开发表3篇以上,国家级报刊或CSSCI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并要求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大学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博专业一致,年龄40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国家级报刊或CSSCI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专业论文,并要求为第一作者。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承担所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院)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8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109号综合楼403室(省直机关党校人事处)。
3、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湖南省直属机关党校(院)网站下载《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湖南省直属机关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好,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院)人事处报名。
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院)等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低于5: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
试讲:根据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素质。
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本校(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校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688417(韩老师黄老师)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地址: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湖南省直属机关行政学院)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109号)
附: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湖南省直属机关行政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备用下载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
湖南省直机关行政学院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