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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瓦屋塘镇庙湾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长期不予登记确权
A 湖南省林业厅回应:
省林业厅收到“红网《问政湖南》”有关帖文后,立即安排厅林改处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办理经过
1、2018年6月11日,省林业厅收到“红网《问政湖南》”实名举报“绥宁县瓦屋塘镇庙湾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长期不予登记确权”的网络舆情,彭顺喜副厅长作了批示。
2、2018年6月13日,省林业厅下发了《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对“绥宁县瓦屋塘镇庙湾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长期不予登记确权”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要求邵阳市林业局、绥宁县林业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3、2018年7月3日,绥宁县林业局调查组在庙湾村会议室召开原梅坪村信访群众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开展相关林改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4、2018年7月10日,绥宁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反馈了调查处理报告。
二、主要问题
根据绥宁县林业局的调查处理报告:网络信访人主要为原梅坪乡梅坪村一、二、四三个村民小组户主,网络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组上的股份山(责任山)长期以来未能分配到户进行登记确权发证。
三、问题的主要原因
根据绥宁县林业局的调查处理报告:绥宁县2006年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当时是全省三个试点县之一,原梅坪乡又是绥宁县的试点乡镇之一。因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力量不足,为赶进度完成发证任务,部分林权证都是发证基础资料还没完善齐备就已打证。因登记发证时部分资料不齐全,特别是村组股份山(责任山)分配方案没有落实好,存在较多矛盾和纠纷,而乡镇、村至今也没有将发证相关资料补充完善后交县林权办归档。2016年6月,绥宁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绥宁县林权登记发证扫尾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村抓紧落实,因纠纷矛盾较多,导致进度缓慢、成效甚微。经调查核实,原梅坪村一、二、四村民小组村民都希望把责任山分到户,但由于牵涉到个人利益,林地有近有远,林木长势有好有差,人口户数有变化,按什么方式方法进行分配的意见不一致,导致组上责任山分配到户方案等确权发证资料至今没有完善出台,故无法按林权制度改革规定和要求将组上责任山(承包山)确权发证到户。
四、处理意见
根据绥宁县林业局的调查处理报告:1、成立由绥宁县林业局分管林权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副局长、林权办、山纠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瓦屋塘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等组成联合工作组,积极介入,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此项工作,暂定二个月内完成。
2、原梅坪村、组将在7月中句左右召开村组全体户主会议,届时县林业局、乡政府派员协助,重点协助原梅坪村一、二、四三个村民小组尽快妥善拿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责任山分配方案,并解决好山场、林地的矛盾和纠纷,将村组林权登记发证所需的资料补充齐全和完善,审查合格后交县林权办归档,尽快把证书发放到林权权利人手上。目前,村组有关林权确权工作正在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