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草案

继续关注物权法,城管没收无证小贩的东西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了,新的物权法出台后,城管的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适呢?

胡锦涛强调,实施物权法,最根本的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把握并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重点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其中赞成2799票,反对52票,弃权37票。物权法草案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也是中国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法律对自身的生活和切身利益造成什么影响?[物权法主要内容]

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物权法草案第七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删除了原先有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详细]

征地拆迁补偿,到底有没有标准
  物权法草案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详细]

小区的公共产权到底谁说了算
  物权法草案第七稿规定: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归业主共有;而小区车库等公建配套设施可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没有约定的归全体业主。 [详细]

农村宅基地何时能爽快出手
  物权法草案第七稿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同意,可以将合法建造的住宅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宅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详细]

拾金有偿冲淡传统美德?
 
物权法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详细]

相邻之间不能侵权
   物权法草案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禁止相邻权利人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施放噪声、光、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详细]

住宅改商用须经业主同意
  物权法草案规定: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和将共有部分改变用途这两种情形,均应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 [详细]

相邻侵害没有两年诉讼时效
  物权法草案规定: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详细]

内容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五编 占有] [附则]

名词解释

   [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不动产] [动产] [共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孳息] [相邻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役权] [遗失物] [居住权] [质权] [留置权]

物权法(草案)七审历程

  ●初审: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
  时间: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
  ●二审: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
  时间:2004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三审:强调私有财产平等保护
  时间:2005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四审:房产三大变化
  时间: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五审:删除有关居住权规定
  时间:2006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六审:严控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时间:2006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七审:绝不保护非法财产
  时间:2006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


物权法鼓励创造财富

高楼和大厦不能挡我阳光

拾金不昧欲收“成本费”

何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权法:财产法律保护伞

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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