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6]20号)


二、支持范围

省内加工贸易企业


三、支持措施

1、根据产值、新增投资、生产规模、新增就业等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技改研发资金支持;


2、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根据就业技能培训按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给予每人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500元的培训补贴。给予加工贸易企业新录用员工每人300元的培训补贴。


四、实施时间

2016年10月20日

 

红网政务中心出品 编辑:罗雨晴 设计:成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