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以省会长沙为龙头,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的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城镇体系。截至2015年末,湖南共有设市城市29个(地级城市13个,县级城市16个),71个县城和998个建制镇,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有5个,比2011年增加4个,城市对人口的集聚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6783万人,城镇人口3451.9万人,比2011年新增476.9万人,全省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19.2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89%。[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