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惩治犯罪
·审结刑事案件4.70万件,判处罪犯4.93万人
·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47件236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6.55%
·审结毒品案件8305件9906人
·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电信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99件773人
二、惩治贪污腐败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6件1222人,其中原县处级67名、厅级18名
·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服务经济发展
·审结商事案件8.18万件,同比增长28.62%
·审结金融案件6.38万件
·审结破产案件134件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65件
·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44件
四、助力法治政府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3万件,同比增长32.67%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应诉率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16件,决定赔偿1722.10万元
五、司法保障民生
·审结民事案件22.76万件
·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农村土地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6.67万件
·依法打击涉民生权益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05件
·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以民事保护令、刑事禁止令等方式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
·审结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102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20件
六、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2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5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
·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各类抗诉案件382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203件
·统一裁判标准,防止“类案不同判”
·规范司法行为,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11天
七、推进司法改革
·一审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立案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
·探索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行远程视频接访
·全省48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发布微博759条
·指导长沙法院继续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审限仅6天,全部实现当庭宣判
·省法院建成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务等工作进行远程实时管理
八、从严管理队伍
·强化教育培训,省法院培训三级法院干警4233人次
·畅通廉政举报投诉渠道,省法院受理投诉举报636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全省法院立案查处违反“四风”、违法审判、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干警89人
九、自觉接受监督
·省法院出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见,配合做好省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
·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00余场
·省法院收到的24件代表建议和6件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今年干好6件事
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效率、质量和实效。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严惩暴恐、严重暴力、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
·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整治电信网络领域新型犯罪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
·依法审理湖南省四大区域板块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和城镇化建设中的案件,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依法审理“两型”社会建设、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案件,促进绿色发展
·依法审理湖南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中的案件,促进开放发展
·妥善审理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案件,促进共享发展
·建成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加快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高度关注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等领域群众新诉求
·妥善审理扶贫开发、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等方面案件,有效保障农民权益
·指导试点法院开展司法责任制等四项基础性改革
·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以司法辖区与行政区划的分离促进公正办理行政案件
·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如实记录、通报、查处干预过问案件行为
·加强审判权行使、委托鉴定评估、涉案款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行法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