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1、省本级法规草案 

审议12件,通过7件

2、长沙市及民族自治地方法规 

审查批准6件

3、国家法律案    

对11件提出修改意件 

 

方向

立法

亮点

扶贫

审议通过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金融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规定了具体扶持措施。    

养老

修订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科教

审议通过了“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要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青少年开展理想信念、法治观念、人文修养、生命关怀和安全常识教育,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其他

制定了“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审议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

水污防治 历年参与最多、覆盖面最广、力度最大的执法检查

2015年8月,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主任会议成员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7个执法检查组,对14个市州近60个县市区开展了重点检查。同时派出暗访小组,分赴87个县市区核实污染点源280多处。

 

整改措施

落实结果

执法检查组及时向当地市县政府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向社会公开117个水污染比较严重的区域及点源清单。

截至2015年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有34个完成整改,79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落实。

关注水污染防治的同时,持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涉及的65家企业已整治到位,48家企业已经关停,41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严格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先后两次审查和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审计中发现的13条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检察、纪检及相关主管部门,7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

提 案 1356件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

1、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

•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水府庙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酉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5件议案。(已统筹安排立法工作。)
• 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
• 制定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已作为2016年立法调研重点项目。)

2、突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56件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完毕。

·杨华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建议
(落实:省政府编制农业机械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扶持建设100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

·奉稳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落实: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支持特色村镇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第二届湖南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评选,精心编制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十三五”规划。)

·龙志华代表提出的将轨道交通产业打造成湖南省支柱产业的建议
(落实: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和平台支持,加强与中车集团合作,国债专项资金向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倾斜,举办轨道交通产业合作对接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红网新闻中心出品 作者:刘容 编辑:王嫣 页面: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