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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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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本投诉举报机构所属的行政区域内。为了您的投诉举报能够及时办理,请不要越级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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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如退货、赔偿等诉求。第二: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如无法提供准确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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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和电话投诉举报,可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查询码和案件编号登陆网站查询。对于走访和信件举报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留下联系方式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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