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详细]
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详细]
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陈: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授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了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这致使中联重科的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深受损失。[详细]
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