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读: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禁止性具体内容包括: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等。【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