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新规8月1日起实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地”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为老年人等其他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便利。我国于2008年颁布施行的残疾人保障法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对无…[详细]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将施行 能否管好家电维修

又至炎夏,家电维修进入高峰期,纠纷也屡屡发生。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将如何规范家电维修行业?各部门怎样形成合力进行监管?各地又进行了哪些积极…[详细]

首次立法保障残疾人权利
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全文)
内容:为依法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经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公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下称无障碍条例)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解读:
条例规定:一、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实用、易行、广泛受益为原则。二、无障碍设施与道路、建筑同步建设。三、保障残疾人的无障碍信息交流权利。此外,无障碍条例着力提高无障碍社区服务水平,规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等。【详细
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保护海外务工人员
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全文)
内容:为进一步加强保护海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下称对外劳务条例)经国务院第20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2年6月4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解读:
近年来,我国对于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加国民收入,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对外劳务合作领域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单位或个人非法组织劳务人员到境外打工,境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境外劳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完善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行政法规,从制度上解决对外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包括:非法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依法予以取缔;依法规范对外劳务合作有关合同。【详细
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根治维修乱象
商务部:《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全文)
内容:《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6月9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解读:
为解决家电维修欺诈现象频发、消费者对家电维修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目前我国家电维修服务业法规规章建设相对滞后,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管理部门、规范经营行为。商务部作为商贸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予的管理职能制定《管理办法》。《办法》共十六条,规定了家电的定义、家电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职责、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资质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详细
8月起实施的其他部分新规
 
往月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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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法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