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31日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今天,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省科技厅在长沙召开宣传贯彻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 [详细]

7月1日起一批新规新标准实施 涉家电食品安全等

7月1日开始,我国又有一批新规标准将正式实施和执行,涉及智能家电、食品服装安全等市民关心的问题,而这些新规的内容均主打“安全”牌。 [详细]

打击"囤地"闲置 两年将无偿收回
国土资源部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全文)
内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于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明确认定。
解读:
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详细
实现减刑假释公开、公平、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内容:为依法正确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
司法实践中,减刑、假释工作中暴露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待解决。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规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公开,对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公示,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详细
明确出口货物免征和退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全文)
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实行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适用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等内容。
解读: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包括,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同时规定了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的适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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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实施的其他部分新规
往月新规

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法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