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五年来,全国有103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1704所,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接受社会救助的城乡残疾人达到5861万人次,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80万人次,累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618万人次。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