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5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这一表态是最高决策层对于楼市调控具体税收手段的第一次明确。业界认为,中央动用房产税调控市场预期越来越强,不排除上海近期试点的可能。[详细]
5月中下旬,随着广州、重庆等地针对楼市调控的地方新政陆续出台,与5月初北京、深圳等地出台的地方调控新政相比,第二波地方新政似乎有了“温柔一刀”之称。从”4·14”中央调控政策出台开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调控政策似乎走到了政策的拐点。[详细]
高培勇指出,当前改革房产税的重点应放在现有征税范围内对计税依据的调整。目前,我国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高培勇认为,改革应将原先按房产原值计税改为按评估值,也就是市值计税,从而更好发挥房产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详细]
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认为,国家提“逐步推进”,可以理解为先在经营性房产中改革,再过渡到个人自住房产,自住房产也可以先向多套房产征税。计征依据方面,先按房产原值征收,再过渡到按评估值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