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4时左右,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送到朝阳医院西区医院。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在抢救了3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进入论坛讨论]
调查
孕妇死亡,您认为责任在谁?
她丈夫医院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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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评论 ]
[ 网友观点]

这样的男人令人愤怒

  “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这样的后果很严重,谁都可以想到,人命关天,谁能负得起,真是愚蠢到了极点。>>>[详细]

医院冷漠荒唐!

  医院在信息不对称,患者难以做出合理判断的情况下,用"不签字、不手术"的方式对待患者,不仅冷漠荒唐,而且是霸王条款。>>>[详细]

血的教训!

  这个事情的背后,能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应该是生命大于天。不应该是领导觉得家属不签字就不手术。这个事情值得思考……也是教训。>>>[详细]
[ 孕妇之死 一声叹息]

惨剧如何避免?

 在抢救条件一应俱全的情况下,一个本来可以抢救成活的生命,却因为随行家属的错误而失去,对于日益尊重生命的今天,显然无法让人接受。>>>[详细]

给生命开通绿色通道

 到底是生命重要,还是法律更神圣?法律是人订的,本应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可在这个事例中,怎么却成了对挽救人生命的行为的禁锢?>>>[详细]

专家建议增补法规

 是否有第三条路可走?有没有可能肖志军不签字,医院强行做手术?当产妇陷入命悬一线、无法自己做主时,谁来保护她的就医权利?>>>[详细]
专题策划、编辑:胡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