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绥宁县纪委通报2起截留挪用生态扶贫项目资金案件。
1、原白玉乡罗家铺村(2016年合并至李熙桥镇白玉村)挤占、挪用公益林资金问题。
2014年,原白玉乡罗家铺村违规挤占、挪用公益林资金132936元,用于购置防火器材和村级运转等支出。原白玉乡罗家铺村支部书记李荣茂(现任李熙桥镇白玉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李荣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李荣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麻塘乡原五龙寨村(2016年合并至麻塘乡三寨村)挪用楠竹丰产培育等专项资金问题。
2015年 11月,麻塘乡原五龙寨村将楠竹丰产培育资金、公益林虫灾防治等专项资金557048.9元挪用于发放村民2005至2006年修建竹林道补助款,另将29736元挪用作争取项目资金开支。原五龙寨村支部书记李邦培、村主任熊小祥(现任麻塘乡三寨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熊小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月,李邦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9736元已经追缴。(绥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