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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高悬利剑惩“蝇贪” 当好群众贴心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唐婷 龙景坤 编辑:黄思哲 2019-01-31 14: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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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峡苗族乡原石江坪村村主任李某某贪污侵占生态扶贫项目资金6750元,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绥宁县纪委监委2019年通报的第一期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也是该县近年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缩影。

  线索来源从广。绥宁县纪委监委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格局,在全县17个乡镇政府公示栏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连心桥”作用,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去年,该县纪委监委接受各类信访举报311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举报204件(含巡察机构受理)。受理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件、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件37件。开展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问题大排查、案件大处置”三大行动,对2016年以来信访举报进行线索“大起底”,共起底线索1067件。通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扶贫作风督查和“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匹对等渠道,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39件。

  监督问责从严。该县出台《绥宁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项制度》《绥宁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办法》等5个制度文件,条条“干货”直指要害,持续释放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2018年,全县扶贫领域立案140件,结案128件,查处626人,组织处理507人,党纪政务轻处分111人,重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追缴违纪资金293.468万元,退还群众68.495万元......”一连串的数字,展现的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零容忍、强监督、严问责的强硬态度和坚定决心。“退还群众资金68.495万元”,退还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收获的是老百姓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党和政府的拥护和信赖。

  “这些问题看似是‘微腐败’,实则是‘大祸害’,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的是党的执政基础。对这些胆敢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我们坚决亮剑开斩,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远伟的话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以案促改从快。“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干部的问题发人深省,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要慎独、慎行,做好本色自己。”在认真学习了县纪委监委下发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后,县发改局党员干部杨进忠在自己的学习笔记上写下这样一句话。这是绥宁县开展以案促改、注重发挥好身边违纪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的一个缩影。

  该县高度重视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到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违纪干部这一“点”来警醒一条“线”,影响一个“面”。同时,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引导其以务实的作风、担当的作为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

  去年,该县共编发内部通报18期,曝光145人次,公开通报23期,曝光109人次,实现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

  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绥宁县纪委监委 唐婷 龙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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