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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月25日讯(记者 吴公然 摄影 陈杰)1月25日,记者从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将决定增设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发布会介绍,增设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依法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是整合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相关职能而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拟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规草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是为了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监察工作开展而进行的。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继续承担原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司法方面的工作职责,增加了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