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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节日风清气正,1月23日,凤凰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广大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重申节假日纪律要求,确保春节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决将“十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违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是严禁用公款开支拜年;二是严禁接受除亲戚以外人员拜年送礼;三是严禁用单位公款聚餐;四是严禁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五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及电子红包等;六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八是严禁参与赌博、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九是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十是严禁酗酒和酒驾、醉驾等。
通知强调,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紧盯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从严快查快处“四风”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既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相关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坚决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度过一个风清气正、廉味十足的春节。
通知公布了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受理群众举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文:王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