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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利剑高悬——2018年张家界市纪检监察工作盘点系列报道之三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编辑:黄思哲 2019-01-23 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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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巡察机构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查处一批典型问题,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层层压实责任,政治巡察持续深化。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一年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虢正贵主持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议、3次书记专题会议,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亲自圈定每一轮巡察单位名单,第一时间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并发表重要讲话,点人点事点具体问题,并提出明确处理要求。

  市委领导每次听汇报,都点出具体人、具体事,亲自带队督查,亲自安排相关检查工作,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美南连续两年每年亲自带队对区县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区县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艾可知将组织工作与巡察深度融合,亲自安排开展党建、选人用人等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巡察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认真剖析、明确措施,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

  坚持市县统筹,全覆盖高质量推进。对标中央、省委工作规划,市委及时修订了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出台了《张家界市区县异地交叉巡察办法(试行)》《张家界市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巡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探索制定《市委巡察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巡察后评估的意见》《关于规范巡察专题报告的相关意见和巡察工作基本标准》。明确区县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汇报时间要求,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中期调度会,修订《市委常规巡察工作流程》,对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进行科学规划。

  2018年,市委开展3轮巡察。其中:前两轮为常规巡察加专项巡察、提级交叉巡察,市委共派出13个巡察组,巡察30个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对全市4个区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提级交叉巡察了8个区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共计发现各类问题653个,向市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24件、向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7件。第三轮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于11月中旬启动,对承担扫黑除恶重要职责的9个单位,落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政治体检”。

  市委巡察在全覆盖任务上一体安排。在今年首轮巡察中采取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融合开展的方式,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组员由各区县委成建制选派,由市委授权、区县之间交叉,在彰显巡察震慑作用的同时,也为区县巡察树立了标杆、在实战中锤炼了队伍。各区县共开展13轮巡察,常规巡察72个、延伸巡察83个单位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999个,移送问题线索140件。

  强化统筹指导,着力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市本级在对区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时,延伸至24个乡镇、56村;各区县党委以年度预退出的贫困村为重点,通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乡镇带村等方式,共延伸到404个,占村居总数的39.72%,发现各类问题1812个,移送问题线索183件,已立案查处村居干部19人,形成了强烈震慑。

  坚守政治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市委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每轮巡察情况都向分管市领导通报,敦请分管市领导扛起巡察整改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报告,移送有关部门,推动共性问题解决。

  市委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参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认真剖析、明确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通过民主测评、现场查阅等督促问题解决,七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的102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07个,建立制度857项,挽回经济损失1508.58万元。(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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