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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学《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蒋东新 编辑:黄思哲 2019-01-23 1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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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安县纪委监委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作为近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弄懂,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把握《规则》原旨要义,并将各项具体要求铭记于心、落到实处,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委局班子带头学。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专题会,县纪委书记带领参会人员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认真学习,紧跟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委局班子成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比学赶超,争创一流,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行动担当。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风险点,科学制定防范措施,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行为。

  机关支部专题学。利用“机关道德讲坛”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细读原文、逐条学习、交流讨论等方式,对《规则》十章七十七条内容作了深入学习,力争达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的目的。发挥好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引领作用,让机关党员干部先学一步领会核心要义,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争当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

  机关干部自主学。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积极主动适应新要求新变化,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规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保密制度、借调人员管理制度、脱密期管理制度、回避制度规定,使执纪监督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标准、执纪更加合规。

  据悉,2018年,东安县严格按照《规则(试行)》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01人次,较上年增长61.2%。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2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56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30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21份。(东安县纪委监委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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