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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为85名干部挡住“冷枪暗箭”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汝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黄思哲 2019-01-03 12: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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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分清“为公”与“为私”、“无心”与“有意”、“无禁”与“严禁”、“失误”与“违纪”的界线,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改革者、惩治贪腐者、鼓励担当者、鞭笞庸懒者,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2018年,汝城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通过容错免责、澄清保护和回访教育等一系列举措,树立事业为上、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监督执纪导向,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和鼓励担当者,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用好容错澄清

  我县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的界限,精准适用容错免责机制,目前已对主动担当作为、光伏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但在大坪镇门前岭光伏发电项目中集体研究决策选址失误的光伏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宋杨松免予责任追究;同时,积极运用澄清保护机制,及时通过实名反馈、媒体报道等方式为85名干部澄清不实信访问题,坚决为党员干部挡住“冷枪暗箭”。

  加强回访教育

  我县注重做好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制定出台了《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谈话工作办法(试行)》,由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带队,采取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形式,对88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教育谈话,帮助其宽心解压、鼓劲加油,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

  重给干事平台

  为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变“有错”为“有为”,2018年8月,我县出台了《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跟踪教育管理任用办法(试行)》,对受处分或处理的干部,由所在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对影响期满、真心悔过、实绩突出的干部,向县委建议重新使用。目前,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正在对我县近年来受处分或处理的干部进行摸底调查。

  做实红脸出汗

  县纪委监委坚持用“红脸出汗”帮助干部“排毒清淤”,避免养痈遗患,做到真正地关心爱护干部。我县创建“123”链条践行“第一种形态”:“1”是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谈话函询案件线索处置的通知》,推进谈话函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是指制定践行“第一种形态”《审批表》《通知书》,明确谈话种类、运作流程、结果运用等;“3”是指制定践行“第一种形态”《记录本》《台账本》《档案本》,如实记录谈心内容、谈话心得、整改目标等。2018年我县运用“四种形态”3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54.9%。

  下一步,我县将在澄清事实保护干部上花气力,营造“想干事”的氛围;在把握政策容错纠错上下功夫,营造“敢干事”的氛围;在坚决查处为官不为上动真格,营造“要干事”的氛围。既为干部消除顾虑、减轻压力,又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真正把严管与厚爱体现到日常管理中,鼓励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甩开膀子、迈出步子、敢闯敢干。(汝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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