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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3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10人次,占48.84%;第二种形态183人次,占42.56%;第三种形态26人次,占6.04%;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2.56%。”沅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予以提醒。今年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0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05人次,批评教育16人次,通报批评65人次,书面检查44人次,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四风”问题。深入开展“治理红包礼金”“办公用房清理”和“刹人情歪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处理39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
同时,持续加大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今年来,共立案222件,党纪政务处分219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开除公职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较好的起到了拔“烂树”护“森林”的效果,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沅江市纪委监委: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