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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僵化的住村指标”沦为扶贫干部点卯充数的“借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谭琼飞 编辑:黄思哲 2018-12-26 1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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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来了驻村干部!”自打赢脱贫攻坚战号角吹响以来,上级部门派驻党员干部到扶贫一线,担任第一书记、扶贫队队员等职务。为了防止扶贫干部“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等现象,各级文件对驻村扶贫干部管理进行了规范。每周“五个白天、四个黑夜”基本成为驻村干部的工作常态。(2018年12月12日半月谈网)

  报道中,半月谈记者查阅了多个省份对驻村扶贫干部住村要求发现,一些地区要求队员每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每月走访贫困户不得少于10户,记录驻村工作日志,上传综合服务平台。还有部分地区要求驻乡驻村干部每个月有2/3以上的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甚至有的地区明确要求每月驻村不少于22天,还有严格的考勤,并且通过摄像头查岗。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出台类似上述的考核指标确实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因为,要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首先要求扶贫干部对村情民意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正如记者采访的一位扶贫干部所讲:“住在村里和村民面对面拉家常,才晓得百姓在想什么、期盼什么、需要什么帮助,这是坐在机关单位办公室不可遇的宝贵见闻。”这样,通过深入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才能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扶贫工作需要资金和资源的支持。争取扶贫资金、申报扶贫项目等等,都得驻村扶贫干部去要、去跑。如果考勤指标太过死板,容易把驻村干部绑在做材料、迎检查等事情上,最后反而打击了他们主动为村里跑项目的积极性。记者采访的一位扶贫干部无奈的说:“有一次白天在县里跑项目太晚了,想着第二天还得继续办,不要把时间精力浪费在路上,就没回去。晚上查岗时不在,可项目此时又还未跑成出结果,没有‘痕迹’无法自证,当时就说不清了,只能算缺勤不在岗了!”

  另一个角度来说,在住村时间上规定太过死板,导致驻村扶贫干部往往只能做材料、记日志、迎检查,优势特长反而难以有效发挥。况且,深入群众家中摸排情况,也只是阶段性任务,没有必要把驻村扶贫干部“钉死”在村里。其实,这样“僵化的住村指标”也容易沦为部分扶贫干部点卯充数的“借口”,这些人挂着驻村扶贫干部的名,干着点卯充数的事,在岗不在状态,像这样的形式主义又有何用?

  鉴于此,应打破唯住村时间论“英雄”的考核机制,适当放宽住村时间限制,加强“扶贫绩效”“扶贫实绩”考核所占的比例。从而让扶贫干部更好的争取外部资源,帮扶乡村发展产业。(清风反腐专栏特邀评论员、雁峰区纪委监委 谭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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