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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监察法》实施的刑事法应对研讨会在娄底召开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黄思哲 2018-12-25 1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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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黄明儒作年会工作报告。

研究会年会现场。

  红网综合讯 12月22日,100余名刑事法学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齐聚湖南娄底广播电视大学,参与由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主办,湖南娄底广播电视大学承办的“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监察法》实施的刑事法应对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围绕《监察法》及其实施的基本问题、《监察法》中相关权力与权利问题研究以及《监察法》的衔接问题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本次年会暨《监察法》实施的刑事法应对研讨会上午九点正式开幕,开幕式及工作年会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开幕仪式,第二个环节为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工作年会,第三个环节为颁奖仪式,三个环节分别由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开湘教授,研究会副会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社科处处长蒋兰香教授以及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主持。杨会长首先隆重介绍了与会领导与嘉宾,他们有湖南娄底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李国平同志,娄底市政法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本国同志,株洲市法制办主任曹跃良同志,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黄明儒教授,娄底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向伟同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社科处处长蒋兰香教授,娄底市电大副校长戴晓晨同志等,娄底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李国平同志与娄底市政法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本国同志分别代表本单位致了欢迎词。

  第二个环节首先由研究会会长黄明儒教授作了年度工作报告,主要从研究会会员发展从量到质的提升,研究会对外学术交流取得成果以及研究会官方网络媒体平台所获得成就等方面向大家做了汇报。然后由主持人蒋兰香教授就研究会章程修改的意义与原因、修改具体条文做了相应说明,并提请全体代表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研究会章程修改的决定。随后由研究会监事会汤维骏主席宣布经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同意王小兵、刘宏斌、李丰收、刘展伟、彭东舫等五位同志辞去研究会理事的职务;由秘书处推选,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增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钟晋同志成为理事,并获得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增补钟晋、戴晓晨为常务理事,同样获得与会代表一致通过。最后由秘书长欧阳梦嘉就副秘书长人员增聘与解聘问题进行说明,同意宁利昂同志因为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副秘书长的职务,以及经过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增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赵冠男,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晗律师、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思琪为研究会副秘书长成员。

  开幕式第三项颁奖仪式在段启俊主任的主持下进行,首先由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本次论文评选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李蓉教授宣读获奖名单,随后大会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至此,开幕式以及工作年会的环节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结束。

  经过简单而又不失庄重的开幕式之后,大会进入了本次年会的白热化阶段即学术研讨会。首先进行的是《监察法》及其实施的基本问题的讨论,该环节由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健教授和研究会常务理事、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杨勇副检察长主持。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穆远征副教授、湖南省新邵县纪委监委干部李冠男、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林艺芳博士以及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罗春华律师向大会做了深入的学术报告。报告题目分别为《<监察法>留置措施的若干思考》、《纪法衔接背景下的监察立案程序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反腐败刑事司法合作》、《监察公安互涉案件并案处理模式思考》以及《监督制约检察权的七大关系》。随后,研究会常务理事、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王如铁主任、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王友武以及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冷必元博士对以上报告人的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在互动环节,研究会会长黄明儒教授与该主题内容与报告人以及评议人进行了交流与互动,在意犹未尽的交流中结束了该主题的讨论,同样也结束了上午的议程。

  经过短暂的午餐与休息之后,下午的议程从13点30分开始,下午的研讨会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进行。

  一是监察法中相关权力与权利问题研究的探讨,该环节由研究会常务理事、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曹跃良主任与长沙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宋玲教授主持。分别由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冯晓聪博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唐铁湘庭长、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雷律师、研究会理事、北京恒德(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元龙律师以及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惠芳教授向大会作主题报告,主要围绕《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必要性审查机制的建构》、《监察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律师介入监察调查阶段相关问题》、《留置期间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会见权》以及《律师介入监察调查程序研究》等主题展开。随后,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大学法学院刘刚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李旭博士以及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马革联副主任针对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犀利的点评,整个会场的人员都深深被点评人的魅力所吸引。

  二是监察法的衔接问题的讨论,该部分由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李蓉教授和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许伟主持,研究会常务理事、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钟晋副检察长、研究会副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吕晓刚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博士生王译、河南济源市监察委员会杨立壮和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郭鑫向大会作主题发言,内容紧紧围绕《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法法衔接”实务问题探析》、《职务犯罪检察提前介入调查研究》、《再论留置适用应遵循之基本原则与应有之司法衔接——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参照》、《民营企业中的公权力——从私分国有资产案解读监察对象之三》以及《论国有参股企业中的监察对象认定及监察法刑事法律衔接》进行报告。随后,研究会副会长、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兰力波主任,研究会学术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张永江副教授对上述发言人进行点评,在主持人幽默风趣以及点评人精彩的点评中结束了该部分的讨论。

  三是青年学子论坛,在这个环节,由中共娄底市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向伟与湖南娄底监狱干警谭燕红主持,来自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刘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陈历文、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彭鹏、李婧祎和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张丽向大会分别就自己的文章《<监察法>背景下宽严相济法律思想的当代实践发展及其意义》、《论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论监察权监督制约机制的体系化构建》、《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程序中的适用》以及《监察委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向大会作主题汇报。随后,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邱帅萍副教授、南华大学法学院欧阳爱辉副教授以及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申纯博士对上述发言人进行点评。在互动环节,研究会会长黄明儒教授对本次青年学子投稿论文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方向,在黄教授的谆谆教诲中,本次研讨会的学术讨论环节也告一段落。

  本次会议在17点50分进入闭幕式阶段,这一阶段由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惠芳副教授主持,由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张永红副教授做会议总结,并致闭幕词。

  张永红副教授对本次的会议简练地总结为“五个一,三个结合”。他指出,娄底市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一群热情的“地主”在这样的地方召开一个重要的议题——监察法实施的刑事法应对,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反腐败的斗争仅有法律的制定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执行。四是一次深入的探讨,关于这个议题,本次会议分为四个单元,由多位报告人作了精彩的主题演讲,而且不论是主持人主持还是点评人点评也都非常精彩。五是一次愉悦的相聚,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聚在一起,通过吃饭喝酒聊天来增进感情,是这次会议带给我的另一个收获。此次会议的重要性不亚于“三个结合。”一是“内调与外界的结合”;二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三是“精神与物质的结合”,这也是本次会议留给我们的丰富体验。

  张永红副教授对本次会议做了十分精彩的归纳,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收获的同时也就会议收录的80篇论文指出程序法少、实体法多,“应然”问题讨论较多,“实然”问题探讨地少;理论研究多,实证分析较少等不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最后,张永红副教授代表研究会宣布2019年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年会主题初步确定为民刑交叉案件的刑事法问题研究,地点在湖南科技大学。

  本次年会在主持人宣布闭幕后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彭鹏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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