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政府发布了一则道路命名、更名公示,一口气拟命名、更名城区60条街道,引发当地舆论质疑。公示解释道:“根据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州城道路命名更名要以服务生态旅游为主题,将八县市地名和州内主要景点、民族特色融入州城道路命名或更名的要求。”(12月22日澎湃新闻)
六十余条大街小巷,其中对于正在建设中和已有的道路均有涉及,这场名称上大规模的“推陈出新”,引发当地群众一时间议论纷纷,其中不少声音表示,道路的改名太过随意凌乱,缺乏内涵,当地网友笑称活成了“假恩施人”,更可能会造成游客的误解和不便。
作为社会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名称与交通出行的便捷度息息相关,一个好的名称,不仅可以为民众提供归属感,便于外出路线的查找和规划,更是一张独特的“城市名片”。基于服务生态旅游的“改名”,意味着更加需要群策群智,听取当地群众作为“衣食父母”的呼声。
街道的“升级换代”是恩施政府出于现实需要做出的一大决策,本质上的出发点在于实现社会资源和价值更合理的分配、解决社会公共民生问题,以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但在影响这一过程的各种因素中,民意表达作为最不可忽视的重要变量之一,却没能成为关键的考量标准。
党的十八大要求:“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吸取民意,是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公共决策质量和效果的合理途径,也是恩施街道如何拥有合情合理“新姓名”的有效方式。
遵循近几年重大工程“开门办规划”的惯例,恩施政府相关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完全可以将规划设计方案发布在当地媒体上,公开征集各界意见和建议,使群众从使用者和享有者的角度表达诉求、提供智慧,避免将普通群众当作规划的“门外汉”、决策的“无关者”,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有时在政府主动听取民意时,会出现某些群众“集体性失语”的情况,这往往是由于部分民众认为自己的意见仅仅是“走过场”,并不会得到真正的采用。这就需要政府在日常的决策中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以切实行动密切团结群众,摆出自己的诚意,坚持“愈挫愈勇”。长此以往,民意反馈的渠道将会得到有效疏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广纳民谏,广开言路”,建立社会公共事项的有效沟通协商模式,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经济社会进步与发展。
文/蒋晓雨(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