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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教育”是“治病救人”的“良方”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何芬 编辑:黄思哲 2018-12-20 11: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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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一直在一线岗位担任业务骨干,受处分后,心理落差很大。原以为已经失去组织信任,再也没有机会了,这次回访的工作人员不仅跟我谈心交心,还将我的表现反馈给单位和组织部门,使我重新振作起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某机关干部孙某在接受区纪委监委的回访后说。(12月18日深圳明镜网)

  近年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规干部不计其数,很多受过处分的干部如同材料中的孙某最初的想法一样,认为自己受过处分,已经失去组织的信任,再也没有机会了,所以一再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然而,常言道:“知耻而后勇。”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些话对于犯过错、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而言也同样适用,那么,如何让受过处分的干部重新振作,重新利用自身特长为民服好务,甚至重新提高能力再获重用?笔者认为,“回访教育”至关重要,事实表明,受益于“回访教育”的党员干部不仅仅是材料中的孙某,还有之前被报道过的徐某、刘某等等。

  “回访教育”是一种温暖人心的教育方式。对于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来说,最可怕的,莫过于组织对自己从此不闻不问。当组织利用“回访教育”的方式,对曾经“掉过队”的党员干部不抛弃不放弃,经常性的在工作中给予他们教育帮助,生活上给予应有的关心和问候,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也痛下决心改正不足,相信如此温暖人心的举措于组织和个人都益处良多。

  “回访教育”也是严管厚爱干部的一项举措。对于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他工作生活状态如何、思想是否已经转变、纪律意识是否有所提高等等情况,需要组织的“回访教育”来进行全面了解,对于还未转变的、甚至又再犯的,该严管的要严管,对于已经转变作风、需要激励的干部,有了组织关心,大多数受处分的党员能在较短时间调整好心态,放下思想包袱,变压力为动力,重整行装再出发,因而,何乐而不为?

  “回访教育”更是“治病救人”的“良方”。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受过处分的干部开出“回访教育”的“良方”,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因为“处分”本身并不是“处分干部”的终极目的,组织是想要通过“处分”这样一种方式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而倘若对党员干部作出处分决定后,便没有后续的“回访教育”,很有可能就让受过处分的干部难以觉察到组织的良苦用心,甚至自暴自弃。因此,对受过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是对他们的再提醒、再鞭策,更是“治病救人”的“良方”。(清风反腐特邀评论员、常宁市纪委监委 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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