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我有幸被选调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一年来,我边学边干,日渐成熟,同时也受益匪浅。感悟最深的是,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成为行业“精兵”,不仅要有独到的眼界和思想,要有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还要有善于钻“牛角尖”的精神。
一次,我们监督的某单位一名党员职工施某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施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被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施某不起诉。按照常规来说,对于检察院不诉的案件,按照相关执纪工作流程,依据这个不诉决定书,找当事人谈话后,确定违纪事实,就基本上可以立案审查处理了。
“我们能不能依据这个不诉决定书对施某作出党纪处分,我们来讨论一下。”首先,我们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始钻“牛角尖”。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原因是,医护人员给施某抽取血样时,采用的是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那说明这个检测结果是不被认可的,那我们还能不能依据这个对施某进行党纪处理呢?”
组长钻“牛角尖”的精神瞬间感染了我们,大家各抒己见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本来醉驾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因为相关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操作,造成当事人逃脱刑罚。医护人员为什们会出现这种操作失误?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或失职行为?交警部门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或者履职不到位行为?”
面对这一连串的疑问,我们核查组每个人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紧锣密鼓地开始进行查资料,找依据,问同事,请教领导,找相关人员核实。一步一步,在“牛角尖”的思考中,我们理顺了办案思路,掌握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经过一步步剥丝抽茧,这个问题的前因后果终于被理顺了,我们按要求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移交,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通过这次钻“牛角尖”式办案,我感悟到我们在执纪审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的每一个细节、疑点,都应该要抓紧、抓牢、抓透,找到相关的切入点,厘清责任,找准依据。我们办案不能只看问题的表象、死搬硬套程序流程,更应该学会发现问题、抓住问题。只有通过一次次实战,边做边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执纪审查能力,认真履职、做好工作,才能早日从纪检“新兵”成为纪检“精兵”,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工作职责。(桂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史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