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2月11日讯(记者 聂千川)“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株洲环保工作者用双手书写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壮丽篇章。”今日,株洲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系列之生态环境保护成就新闻发布会,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株洲市在保护生态环境上的“成绩单”。
从单一整治到系统治理 株洲完成生态宜居城市的蝶变
因工业而生,因工业而立。株洲市作为我国传统的工业基地,曾经一度沿袭“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带来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诸多问题,对此,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1971年株洲市卫生防疫站与省劳动卫生研究所合作,对清水塘地区大气环境进行监测,这是株洲第一次开展大气环境监测,也开启了株洲大气污染防治的序幕。
当时大气环境监测对象仅为二氧化硫、氯气两项指标,监测点位也仅有4个,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主要是对锅炉消烟除尘、黄药生产含硫醇尾气治理、铅冶炼中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银转炉生产排放砷烟尘治理、废旧合金冶炼含氮氧化物烟气治理、油炉烟气治理、沥青烟气和氯气处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等8个方面。
在历经40多年的发展后,株洲市累计建成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平台)14个,监测对象从以前的两类扩展到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一氧化氮等6项指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从工业废气单一治理拓展到生活废气治理、汽车尾气治理、建筑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等方方面面,基本形成全覆盖、立体化的大气污染治理体系,全市空气质量也得到显著改善。
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株洲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打好关停污染企业歼灭战,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关闭各类污染企业1300多家,拆除烟囱700余根,涵盖冶金、化工、建材、煤炭、鞭炮等涉气领域。尤其是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打响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攻坚战。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等,实现了从一个“全国空气十大污染城市”到生态宜居城市的华丽蝶变。
从严格监管到创新推进 株洲环境监管步入快车道
株洲市70年代引进“污染者负担”的环境监管原则,逐步引申为“谁污染,谁赔偿”“谁污染,谁治理”监管思路。1981年,株洲市环保部门在全市辖区内探索大、中型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做法,形成了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制的雏形。1990年国家正式实行市长、县长(区长)、乡(镇)长、局长、厂长(经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了株洲市环境监管能力。但由于当时缺少有效的环境监管手段,导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现象未彻底根除。
近年来,株洲市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手段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及时消除环境监管盲区,达到精准治污的效果。2016年,株洲市在全国首创性提出“电力大数据+环境监测”的工作思路,借助电力公司的电力大数据库,给高排放企业的环保设施单独加装智能电表,并建立互联网监控平台,24小时在线比对生产设施用电与环保设施用电情况,实时排查生产期间将环保设施停止运转的违法行为,并进行精准打击。目前,株洲企业违法生产、偷排现象已基本杜绝,工作成效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介。
开创性地将第三方评估方式引入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全市8大类环保问题整改情况,准逐一进行现场核查,逐一提出评估意见。及时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重新进行交办,并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力量,扎实为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查漏补缺,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了全市环保整改工作的真正落实。
株洲市还将市长热线和环保热线进行整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梳理,及时归类区分并转办责任单位,并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及时回访,确保群众的环保诉求妥善解决。此外,株洲市以环境网格化监管为基础,全面推进了环保与综治维稳、河(湖)长制、安全生产等网格化监管平台的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网格、统一队伍、统一待遇、分开考核”的监管模式,有效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