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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中院出台16条意见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杨秀勇 编辑:李丽 2018-12-10 16: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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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1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杨秀勇)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精准、实在、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16条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意见》要求,深刻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牢记职责使命,树立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念,持之以恒地依法审理好各类涉非公案件。正确履行刑事审判职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受到平等刑事保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犯罪行为,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审理权属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利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侵权行为,加大反垄断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审理破产、清算案件,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着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努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及时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意见》强调,要大力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落实专业化审判的要求,推进金融、破产、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促进审判流程的规范统一。优化健全审判工作机制,构建完善远程立案、案件流程查询、电子送达等便民举措,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司法宣传和典型案例公开,形成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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