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7日,《湖北日报》关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竹山县文明操办婚丧喜庆“十一”促进精神脱贫实施方案(试行)》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热议。在新闻披露的这份文件中,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规定了竹山县普通群众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宴请标准和多条惩戒条款。
婚丧喜庆宴请宾客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一段时间以来,不顾实际情况的大操大办,或为收礼金而竞相办宴等奢侈浪费情况也屡禁不绝。亲朋邻里之间频繁的互相宴请给他们造成了经济和人情负担,人们对宴请之间的礼金活动来往也是颇为不满,却又对社会不良习俗无可奈何。竹山县相关政府部门制定这一方案是为了改变这样的状态,其初衷是好的,但以公权力进行干预,这样的制度值得商榷。
从法律上而言,公民即使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相关事宜也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条款,相关部门对此只能进行引导,无权进行干涉。政府的公权力和公民生活的私权各有边界,宴请生活属于公民基本的自由权利范围,超出了政府公权的节制边界,社会婚丧喜庆的大操大办固然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但这并不是公权力越界干预社会生活的合法理由。政府权力的运用必须得到法律的授予许可,竹山县相关部门整改社会风气的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终归是公权力逾越边界对私权利的干涉,是公权力的任性滥用,不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之内。
在全国范围内仍旧存在贫困现象的今天,执政者依然任重道远,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规定约束党员干部生活、禁止奢侈之风是合理的合法的。但是,我们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为人民服务,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我们已经处在全面脱贫战役的决战期间,如果对人民未来的生活水平加设“天花板”,那我们凭什么激励正在脱贫斗争中的贫困人民努力脱贫?
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社会风气固然需要整治,但以围追堵截的方式迫使人们减少相关的社会活动,不仅不能彻底消除奢侈浪费的不良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人民的消费积极性,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外在的压力不能促使精神的脱贫,却可能适得其反,要改良社会风气,最根本的还是改变人民对生活的认识,只有形成了正确的生活观,才能从源头移除不良之风,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的是长期潜移默化的正确教育和人们自己通过学习、生活实践得到精神观念的提升,不是公权力的强行惩治。
文/张东琪(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