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演员蒋劲夫家暴其日本女友一事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热议不断。11月28日,蒋劲夫被爆出已经在日本被警方逮捕,进一步司法判定。随后,众多明星纷纷表示对蒋劲夫的支持,坚称要陪这个“阳光大男孩”一起“等待真相”。在这次的明星抱团挺劲夫的事件中,虽然仍有一些粉丝不顾一切地护住,但是公众舆论的主流态度还是比较明确的——即家暴不是简单的犯错,而是犯罪;而众多明星朋友强调施暴者还是一个“自由阳光”的“孩子”,这其实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面对此类事件,我们应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别让一时的感情蒙住法律条例的双眼,别让“阳光大男孩”成为暴力的保护伞。
纵观许多明星的发言,一句句拆开来分析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问题,“他在我心里永远是那个明媚的少年”表达对往日好友的思念;“我相信事情一定有真相”表达对还原事件真相的期待;“一个巴掌拍不响”更是中国一句历史悠久的言语。然而这些只言片语拼凑在一起,却完成变成了另一个截然相反的意思——“我的好朋友蒋劲夫是一个好孩子,孩子总会有犯错的时候,那个女的肯定有问题,等待真相出来之后的反转”。然而讽刺的是,在蒋劲夫本人已经承认家暴罪行的同时,这些所谓的好朋友们却在死死坚持要求一个“真相”。用各种美好的词汇来进行暗示,企图引导改变社会舆论。这种言论已经不是简单地为好友感到惋惜,而是一种“受害者有害论”,更是一种荡妇羞辱。
其实早在蒋劲夫家暴事件刚被搬上台面的时候,就有不少网友扒出一水女方的黑料,例如利用日本黑社会恐吓蒋劲夫、假怀孕欺骗蒋劲夫等,企图证明“女方也不是什么好人”“一个巴掌拍不响”,更有一些网友甚至因此得出结论:“这女人该打”。这样的行为其实本身就是一种暴力的存在,大肆宣扬“受害者有罪论”其实就是在为暴行寻找一个合理化和正当化 的借口,企图用受害人的不恰当行为来减少暴力的严重性。然而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女方真的被证实有过出轨、欺骗等不恰当的行为,她就应该受到暴力的伤害吗,她就应该被殴打致死吗?
与同期新闻事件相比,歌手陈羽凡因吸毒被逮捕后,大众舆论从上至下都十分的明确即对吸毒零容忍,没有人站出来说陈羽凡曾是“舞台上一个自由的灵魂”,吸毒不可宽恕,家暴却是“谁都会犯错”。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目前人们对家暴的重视程度不够,是一种法律意识缺失的表现,有一部分人并没有把家暴当做一种犯罪来认真看待。尤其是一部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他们必须要谨记自己的言论很可能会对社会舆论造成巨大影响,因此更应该仔细掂量自己公开发表的言论。
此次蒋劲夫家暴事件本应是一个向大众普及家暴是违法行为的一个大好机会,然而众多明星不恰当的发声却错误地引导了舆论。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公民,我们必须明白,法律永远是我们的第一也是唯一武器,而暴力,也是法律永远所不容忍的。“受害者有罪”不能成为暴行的保护伞,“阳光大男孩”更不能。
文/孙奇慧(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