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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29日讯(记者 吴公然)11月2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情况报告的首次审议。
报告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律监督职权,对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意义重大。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
报告显示,从2007年3月到2018年9月,省本级共接收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市州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10件。全省三级人大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约3万4千余件。同时按照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121件。自2013年以来,全省三级人大审查纠正了172件不合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报告介绍,审查为三类:一是依申请进行的审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后,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即启动审查程序。二是依职权进行的审查。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审查。三是有重点的专项审查。
目前,湖南省本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进入试运行阶段。截至11月,衡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已经签订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协议。益阳市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纳入智慧人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自主设计开发。另外十个市州已将此项工作报告分管领导或报请主任会议研究,正与承建软件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