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大通湖区委:善作为,有担当,积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大通湖区纪委监委 编辑:黄思哲 2018-11-27 15:24:19
时刻新闻
—分享—

  11月19日,大通湖区委第18次区委会议,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李益向大会通报了《关于安化县副县长夏华凤等人在脱贫攻坚中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并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随提随议,这已经是我们今年第15次在区委会议上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大通湖区委书记何军田如是介绍。

  除此之外,大通湖区委还打破常规,在全区性大会上增设议程,让区纪委通报对应领域案件部署相关工作。“今年查处的陈辉、汪北洲、徐春华、刘志洲等一系列典型案件都是结案后第一时间在大会上向区、镇、村三级党员干部通报,区委的主动作为,让我们动力倍增,也进一步促使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把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实。”李益感觉到了肩上的压力。

  大通湖区委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严格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派出督查组联合区纪委,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以督查促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今年以来,围绕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要节点假期,统筹环保治理、精准扶贫、“中梗阻”、“雁过拔毛”、党政领导干部违规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共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97人次。

  同时,大通湖区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当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委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2017年6月,大通湖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在重点工作一线考核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单位和公职人员权力责任清单化管理,推行重点工作纪实制度,推进效能监察,开展典型示范,树立在一线培养干部能力、在一线考核干部实绩、在一线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倡导以创业和奋斗者为本的价值管理法则和思想文化,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担当、搭台。近期又制定了《完善干部工作纪实分级考核实施意见》,公示考评结果,确定“差”等次负面清单,倒逼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在干部中形成了天天有事做、事事有记录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自去年6月以来,大通湖区委已完成4轮7个党组织的巡察,发现立行立改问题42个,移交问题线索32条,并启动开展了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发现并反馈问题145个,通过回访督查和提醒谈话,指出了一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释放巡察监督不会“一巡了之”的信号,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大通湖区纪委监委)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