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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四强化四突出”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泽锋 编辑:黄思哲 2018-11-27 15: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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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醴陵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筑牢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之网。2018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17人次,增长9.4%,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52.2%、第二种形态占比37.8%。

  强化纪律教育,突出从“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加强对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10个督导组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2017年民主生活会,引导领导干部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在会上主动说明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的情况。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清风株洲”廉洁文化创作活动,发放纪律和法律学习读本2000余本。醴陵党风廉政网、清风醴陵公众号对外实时发布廉政消息或新闻,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检查,突出从“长”。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早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狠刹节日腐败问题。2018年2月27日,我市在株洲地区率先撤销廉政账户,从制度上堵死了反腐倡廉的漏洞。同时,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整合纪检监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督查力量,加大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力度。1-10月,开展监督检查200余次,共发现“四风”问题227起,党纪政务处分167人,组织处理249人。

  强化反腐态势,突出从“重”。始终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在组织协调上,严格落实反腐败协调信息共享、立案告知、线索移交等制度。在线索处置上,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四类标准”。在案件审理上,突出审查“六大纪律”问题,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1月19日,率先在株洲地区打响监察委留置“第一枪”,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巫红刚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于4月17日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强化责任追究,突出从“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从严从快办结了一批民政、扶贫、安全生产、换届选举、环境保护等领域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等群众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既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也防止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1-10月,问责类共立案68件,涉及副科级干部7人。(醴陵市纪委监委李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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