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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2日讯 11月20日清晨,永州市道县蚣坝镇夏柳村农民唐先生喂鱼时,发现鱼塘附近有两只像猫头鹰的幼鸟,误认为是来偷鱼吃就大声驱赶,但驱赶几次幼鸟并未飞走,走近一看幼鸟因受伤不能起飞。
“想到前段时间林业站在集市上发的宣传手册和电视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我便将它们送到林业站来。”唐彰告诉记者,经林业部门鉴定,这是猴面鹰,又叫仓鸮、猴头鹰,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蚣坝镇林业站负责人将两只幼鹰送到了县林业局野保站,目前已妥善安排对其救护,待伤好后放生。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当地已收到18起群众救助的32只野生鸟类。
近年来,我省林业部门每年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打乱捕滥猎违法犯罪,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普遍提高。■记者 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