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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油”骗局:消费者和平台应携起手来

来源:红网 作者:周子涵 编辑:王俞 2018-11-17 22: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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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据11月17日澎湃新闻网报道,“双十一”期间推出加油卡“打折+拼团”活动的微信小程序“团团油”,在骗取9100余笔订单后于次日提现失联。活动当中单独购买实体汽油打折卡享受7.5折优惠,6人拼团更是享受6折巨大优惠的“福利”引得众人纷纷抢购,而次日平台失联的消息却给兴高采烈的购买者“当头一棒”,微信客服发出的带有浓浓的“事不关己风”的投诉回复更让人心发凉。

  网络上对于受骗者“贪图便宜倒大霉”的责怪声四起,然而,消费者进行自我保护只是维护消费权益的第一步,最重要、最关键的还是需要来自于平台的保障。

  根据油价网数据,今日各地区95号实体汽油都呈现油价上涨局面,而“团团油”在“双十一”期间推出的6人拼团汽油打折卡几乎可以享受半价优惠的福利。这太不正常,除非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为了造福社会做了一场大型亏本买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理应多多联系实际,多多考虑现实情况,而并非看到折扣就眼红,立刻“无脑”买买买还给周围群体推广一波。“理性消费”的原则不论何时都不会“过期”,即便是在疯狂大减价的“双十一”。

  然而,即便消费者突然间“头脑发热”,也不意味着活该被骗。在全民狂欢的大环境下,消费者出现不理智的情况在所难免,销售者与消费者对接的交易平台,应该更加牢固地坚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底线,而非事后推脱——“因该笔交易款已被商家提现,未能拦截到交易款项,建议您尽快报警,我司会全力配合警方协助处理”。

  虽然微信小程序有明确的运营规范免责声明,并且公开显示在小程序页面,然而并不代表微信平台就可以对上架小程序“不闻不问”,对权益收到侵犯的消费者“不管不顾”。于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交易平台必须能够提供交易双方的真实信息,需要尽到必要审核登记等义务等“硬规定”;于情,许多上当受骗的消费者都表述了出于对微信平台的信任而没有思考太多,因而平台应该对消费者的信任“买单”。同时,作为给交易双方提供平台的运营商,如若不能做到对于消费者权利进行保护,如此一来也难以存活。“团团油”事件发生后,不论是受害者还是其他网民,很多都表露出了对于微信平台不信任,一旦发生“失信危机”,平台受众大量流失,之后便再重建“形象”就难得多了。

  因此,要维护消费者权益,只让消费者自身树立“明辨是非”的意识是远远不够的,更加需要的是交易平台负起责来,给入驻商家划出一根红线的同时也给维护消费者权利拉上了一根保险丝。只有当消费者和交易平台携起手来,消费权益的双保险才可以运行得越来越好。

  文/周子涵(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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